廣東
鋼結構工程的特點是焊接作業多,吊裝作業多,高空作業多,一般屬于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項目,按照《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》的相關要求,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,并進行國家相關部門的論證。施工中應嚴格按照論證通過的方案進行落實。
但從工程實踐來看,鋼結構施工的重大的風險主要是高空作業和焊接作業。焊接或者切割作業時因焊渣或熔渣掉落,防護不當而引起火災;鋼結構工程施工多屬高空作業,人員或設備墜落而導致生命受到威脅及財產損失。這是鋼結構工程施工中,發生頻率最高的兩項風險,所以在施工時,應特別要提高警惕,注意防止焊接或切割時處置不當而引發火災和其他事故。
鋼結構安全生產的管理主要從以下幾點出發:
1、建立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
《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》明確了工程參建各方:包括建設單位、設計單位、建立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。施工單位是安全管理的主體,必須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部門,并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。
2、編制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、安全管理流程、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技術方案,并制定各項安全技術措施
施工企業要根據國家和地方的安全管理規程和標準,編制有通用的安全管理體系文件。但由于每個工程項目的情況不同,每個項目需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,明確安全生產管理的具體內容。按照《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》的相關要求,對于大大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,并附安全驗算結果,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、監理簽字后實施,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,必要時還應組織專家進行論證。方案中還應制定詳細的、有針對性的技術措施來保證安全生產的落實。
3、安全生產管理文件的貫徹和實施
⑴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:應采取多種有效的方式將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,安全措施逐級貫徹到鋼結構工程中的每一個參建人員。
⑵安全生產的檢查和過程控制:生產過程中,應有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巡視檢查,必要時應進行旁站監控,發現問題及時糾正,確保安全生產的方案和技術措施得到落實。
⑶形成安全生產記錄:安全生產過程中,應生成安全生產記錄。